“改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建设332个农村乡镇卫生院和16个县医院”是贵州省委、省政府2007年要继续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12月6日,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截至目前,332个乡镇卫生院已全面开工建设;16个县医院的建设,除两家医院将于本月开工外,其他的都已开工。
为改善农村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国家从2004年开始安排国债资金用于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04年至2006年,贵州省共投入47330万元,用于全省908所乡镇卫生院、30所县医院、7所中医院、6所县妇幼保健所(站)等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其中,2006年,贵州省获国债资金补助10600万元,省级配套1000万元,地县配套1135万元,用于建设332所乡镇卫生院;获国债资金补助3100万元,自筹地方配套资金2370万元,用于建设16所县医院。目前,332个乡镇卫生院已全面开工建设,其中,竣工3个、室内外装饰4个、主体完工8个;16个县医院的建设除两个将于年内开工外,其他都已开工建设。2007年又投入18822万元,用于全省142所乡镇卫生院、13所县医院、3所中医院、6所县妇幼保健所(站)基础设施建设及585所乡镇卫生院的设备装备。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省委、省政府将全省乡镇卫生院及县医院的建设列为2006和2007年省委、省政府“集中力量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安排了3295万元作为乡镇卫生院建设的配套资金,占总配套资金的49.48%。各项目县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同时通过规划确立了全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框架和目标任务,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的标准实事求是制定建设方案,分步实施,规范建设。为确保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投入效益,省卫生厅加强监督,从严把关,多次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据悉,《贵州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实施完成后,全省1400所乡镇卫生院、约60所县医院、25所县妇幼保健机构、20所县中医(民族)医院将改变房屋破旧、基本医疗设备短缺的状况,加上各地按规划要求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和已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农村卫生机构,全省大部分农村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将得到较大改善。同时通过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升专业人才技术能力等配套措施,到2010年,全省农村将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农村广大群众看病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