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要闻>> 部门信息
 
卫生部通知将开展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督查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07年11月09日   来源:卫生部网站

卫生部科教司关于开展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科教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江南平台入口 《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人事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促进“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的实施,经研究决定,我司拟于近期组织“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督查组”随机抽取部分省(市、区)进行督导检查,以了解各地2006年度中央补助地方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工作进展,检查本年度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和培训效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督查工作时间:

    2007年11月下旬,每个被督查的省(市、区)督查时间为三天,届时督查的时间安排将提前通知被督查省(市、区)。

    二、 督查单位选择:

    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选择确定被督查的省(市、区),每个省(市、区)再随机确定1-2个地市及2-3个县区接受督查。

    三、 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1、培训组织管理:职责分工;培训计划;组织管理体系建设;管理制度与人员配备;经费使用情况等。

    2、培训实施情况:师资培训;教材选用及发放;教学设施与场地;教学活动记录等。

    3、培训效果与监督考核情况:理论考试与技能考试纪录;考核结果登记记录。

    四、督导检查工作方法步骤

    1、查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总结汇报材料;

    2、查阅相关资料。包括卫生部、省厅及市局有关文件、培训方案、会议记录、培训档案、登记考核等材料;

    3、检查培训场地、设备设施等;

    4、现场测试:随机抽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受训人员20人进行闭卷考试;

    5、召开省、市两个小型座谈会,每个座谈会8—12人,参加人员包括相关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同志、社区卫生管理人员和社区卫生服务专业人员;

    6、向受督查省反馈督导检查情况,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五、人员组成:

    督查组由我司统一安排,组织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专家指导组专家进行督查,并从有关省卫生行政部门、高等院校、全科医学培训中心等抽调有关专家参加。

    六、其他:

    1、被督查单位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2、督查接待工作从俭,督查组成员往返差旅住宿费由我部提供。

    3、在部分省市,本项督查工作将与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基地复审调研、全科医学科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实地评审工作同期进行。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  

 
 
 相关链接
· 北京市卫生部门:“超级病菌”不会在本市流传
· 卫生部、中医药局发布会介绍设中医坐堂医诊所等
· 卫生部长陈竺应邀出席美国肿瘤研究协会百年大会
· 卫生部建立卫生政策信息联络制 公布联络员名单
· 卫生部检查北京餐饮消费整治和奥运食品卫生情况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