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上海市有三家医院的部分白血病患儿陆续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进而行走困难等症状,患儿共同使用了标示为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甲氨蝶呤(批号为070403A、070403B,规格5mg)。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国家局决定暂停上述批号产品的销售和使用。目前国家局已要求广西区局和上海市局组织专家进行关联性评价。
甲氨蝶呤主要用于急性白血病、绒生膜癌、骨肉瘤等肿瘤治疗。该药物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有头痛、轻度偏瘫、麻痹症等。另据近期对世界卫生组织(WHO)数据库中有关甲氨蝶呤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查询,共12502份,31488例次。与此相近病例有迟发性运动障碍2例;重症肌无力样综合征2例,包括偏瘫、弛缓性麻痹、截瘫、软瘫等麻痹病例238例。

上海所有医院停用上海华联制药厂注射用甲氨蝶呤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7日发布信息称,目前上海所有医院已停止使用上海华联制药厂注射用甲氨蝶呤,相关不良反应的原因分析正在进行中。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日接到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报告称,申城有2家医院的部分白血病患者在治疗过程中陆续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进而行走困难等症状。患者共同使用了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注射用甲氨蝶呤(批号为070403A、070403B,规格5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