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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制订实施方案 严控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07年01月14日   来源:浙江日报

    浙江省环保局编制的《钱塘江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试行)日前在钱塘江流域的萧山区、金华市区、东阳、义乌、永康、浦江和江山试行。这标志着浙江省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方案要求首先选择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小于70%的地区试行排污总量控制。当地政府要制订排污总量削减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在2020年前完成超容量部分排污总量削减。“十一五”期间,每年削减的排污总量不得低于超容量部分排污总量的5%。建设项目需增加排污总量的,须在同流域替代削减1.5倍以上同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记者 吴妙丽 通讯员 黄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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