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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为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作积极贡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06年12月20日   来源:司法部网站

    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19日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决定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发言时说,司法部作为组织实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部门,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决定实施的一年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宣传贯彻这部法律作出了积极贡献。

    张苏军说,为集中开展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司法部年初与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把2006年确定为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年,要求各地集中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司法部还结合在全国组织开展的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作为“六进”重要内容,纳入主题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送到人民群众手中。

    张苏军说,在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的同时,司法部充分发挥广大律师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作用,积极为广大妇女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和帮助。一是积极开展妇女法律咨询活动,参与妇女诉讼、非诉讼法律案件的代理,处理其他涉法事务;二是积极探索为妇女提供快捷法律服务的途径,加强与社区居委会、妇联组织的联系,主动提供法律服务;三是设立妇女维权法律服务热线,义务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他们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四是把妇女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推进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陈丽平)

 顾秀莲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决定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强调

进一步加快配套法规政策建设

    由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与全国妇联联合举办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决定实施一周年座谈会19日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要进一步加快配套法规政策建设,完善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政策体系。

    顾秀莲说,一年来,各地各部门面向广大妇女和全社会广泛宣传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加大执法、司法力度,推动解决妇女权益中的突出问题,为法律的贯彻实施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顾秀莲说,各省区市人大要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的修改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新疆、湖南、黑龙江、江西、陕西5个省区完成了本地实施办法的修改,并在妇女参政、反对家庭暴力、性骚扰等重点问题上有很多值得借鉴的规定和做法。山西、上海、广东、安徽等省市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的修改工作已经或者即将进入审议程序,其他大部分省区市也进入了调研论证过程,希望各省区市继续重视这项工作。

    顾秀莲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妇女权益保障法配套法规政策的制定。制定或修改物权法、社会保险法、农民权益保障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基本精神,保持法律间的协调一致。有关部门也要适时制定配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还要充分发挥国家政策在解决妇女权益问题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使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在实践中切实得到贯彻执行。

    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全国人大内司委工青妇室主任于建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在座谈会上发言。全国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何椿霖主持会议。(陈丽平)

 
 
 相关链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主席令第四十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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