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吉林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了对《关于检查〈吉林省基本农田保护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认为,报告思路正确、内容翔实、措施具体,确实体现了省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更反映了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扎实工作,全力做好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一直是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早在2005年4月下旬,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在听取了省国土资源厅所作的关于全省贯彻实施《吉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情况的汇报后,组成了执法检查组,由副主任张恩祥、汪洋湖分别带队,深入到通化、松原两市的多个基层乡镇,进行了执法检查。在2005年5月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张恩祥代表执法检查组作了报告。报告指出,条例自1995年6月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地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地方和单位缺乏基本农田保护的全局观念,不能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基本农田质量状况不容乐观,特别是黑土地退化比较严重;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意识不强,缺乏组织领导,质量保护工作总体上看尚未提到工作日程。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组成人员提出:省政府在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体系,形成有效机制,提高基本农田综合保护能力;要加快推进基本农田质量保护特别是黑土地保护的立法进程。
审议意见提出后,省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工作,认真加以办理落实。时隔一年,2006年7月20日,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农业委员会主任王守臣,代表省政府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汇报。王守臣在汇报中讲到,自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审议意见提出后,省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围绕落实委员们的意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省政府不断加快推进基本农田质量建设的立法进程,将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体系,建立有效机制,提高基本农田保护和质量建设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强化项目带动,以工程项目促进基本农田保护和质量建设的开展。王守臣还表示,基本农田保护和质量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省政府将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全力开展好这项工作。希望省人大常委会和各位委员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对政府工作进一步加强指导,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把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和质量建设搞上去。
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吉林省省政府专题汇报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尚属首次。这一方面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集中体现;另一方面更是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并迅速办理和落实,加快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步代的集中体现。(记者 何琳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