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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从规范队伍建设等四方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06年06月19日   来源:湖北日报

    18日,来自湖北省各地的200多名律师,完成了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培训班的课程。

    由湖北省司法厅组织的为期一周的专职律师培训班,是落实“法律援助质量提高年”的具体措施之一。年初,湖北省确定今年为“法律援助质量提高年”,意在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有理无钱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据悉,湖北省目前正在从规范机构建设、规范队伍建设、规范业务建设、规范经费管理这四个方面着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具体措施有: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省监狱局和劳教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各监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室;市、州法律援助机构专职律师不得少于3人,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专职律师至少有1人;各级法律援助案件数要比2005年递增10%,案件胜诉率要达到90%;每名法律援助专职律师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少于10件,每名社会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每年至少办理1件法律援助案件;各市(州)中心法律援助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5万至10万元,县(市、区)不少于3万至5万元等。(记者张辉  通讯员毅武 顾丹  实习生吴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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