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从天津市发改委获悉,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入户人口指标总量控制在2万人以内,具体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由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按期公布。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市发改委负责制定年度积分入户总量指标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积分申请由用人单位提出,于每年1月至4月、7月至10月,可以分两批收集汇总申请人相关材料,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积分服务窗口申请办理。积分服务窗口受理申请后,于每年5月、11月,将积分管理联办系统自动生成的积分情况反馈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市人力社保局将于每年6月和12月,分两批确定积分入户人员公示名单,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