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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5日,《亚太贸易协定》第三届部长级理事会在韩国首尔举行,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率团与会。来自孟加拉、印度、韩国、老挝、斯里兰卡5个成员国的部长级代表团,和作为观察员蒙古、柬埔寨、老挝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取得积极进展。6个成员国部长共同签署了贸易便利化和投资框架协议,发表了《部长宣言》,一致同意于近期完成第四轮关税减让谈判,在今后两年内完成服务贸易和投资具体承诺的谈判工作,同时扩大贸易便利化和成员国间的合作范围。服务贸易框架协议将待各成员国完成国内批准程序后另行签署。

  《亚太贸易协定》前身为《曼谷协定》。《曼谷协定》签订于1975年,是在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主持下,在发展中国家之间达成的一项优惠贸易安排。各成员国通过多年努力,不断加强《协定》框架下的合作,经贸关系日趋紧密。

  自2006年9月第三轮关税减让结果实施以来,受惠商品范围大幅度扩展,对扩大各成员间的贸易往来产生积极影响。《协定》成员国企业利用优惠政策热情增涨并从中受益。我国签发的《协定》原产地证书份数由2004年的2406份增长到2008年的14.6万份,五年内增长了60倍;签证金额由2004年的5876万美元增长到2008年的62.8亿美元, 五年内增长了106倍。与此同时,我国受惠进口货值由2004年的12.8亿美元增长到2008年的68.9亿美元, 五年内增长了438%,关税减免额由2004年的8150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5.2亿元, 五年内增长了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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