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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8日,在习近平副主席和秘鲁副总统路易斯·詹彼德里·罗哈斯的共同见证下,《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在北京签署。《协定》涵盖领域广,开放水平高,是我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为便于社会各界尽快掌握《协定》内容,及时享受《协定》带来的优惠贸易和投资政策,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向本网站记者就《协定》主要特点和基本内容作了如下解读:
一、《协定》主要特点
(一)谈判时间短。从2007年11月至2008年11月,《协定》谈判从启动到结束仅用了1年时间。2008年11月19日,胡锦涛主席在对秘鲁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与加西亚总统共同宣布《协定》谈判成功结束。在一年时间里,双方代表团进行了八轮密集的谈判和一次工作组会议,两国谈判人员为如期达成《协定》付出了艰苦努力。
(二)内容涵盖全面。《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争端解决、贸易救济、机构问题、知识产权、地理标识、合作等内容,是我国与拉美国家达成的第一个一揽子的自由贸易协定。
(三)体现互利双赢。《协定》既照顾了我国对自由贸易协定的高标准要求,也照顾了秘方的各项关注;既保护了双方的敏感产品和产业,也为各自具有优势的产品和产业进入对方市场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关于货物贸易
在货物贸易方面,中秘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中秘两国的全部货物产品将分为五类实施关税减让。第一类产品在《协定》实施后当年实施零关税,分别约占中、秘税目总数的61.19%和62.71%。第二类产品在《协定》生效5年内逐步降为零,分别约占中、秘税目总数的11.70%和12.94%。第三类产品在《协定》生效10年内关税逐步降为零,分别约占中、秘税目总数的20.68%和14.35%。第四类产品为例外产品,不作关税减让,分别约占中、秘税目总数的5.44%和8.05%。第五类产品将分别通过8、12、15、16、17年关税逐步降为零,分别约占中、秘税目总数的0.99%和 1.95%。《协定》实施后,中方的轻工、电子、家电、机械、汽车、化工、蔬菜、水果等产品和秘方的鱼粉、矿产品、水果、鱼类等产品将从中获益。
三、关于服务贸易
在服务贸易方面,在各自对WTO承诺的基础上,秘方将在采矿、研发、中文教育、中医、武术等部门进一步对中方开放,中方则在采矿、咨询、翻译、体育、旅游等部门对秘方进一步开放。同时,为进一步便利两国人员来往,《协定》为商务人员临时入境建立了透明的标准和简化的程序。
四、关于投资合作
在投资方面,中秘双方相互给予对方投资者及其投资以准入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公平公正待遇;鼓励双边投资并为其提供便利;规定除非为公共利益并经法定程序不得进行征收,一旦征收应当按照公平市场价值给予投资者补偿;保证投资和收益的自由汇出;建立了以投资者-东道国仲裁为特色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五、关于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等
在原产地规则方面,《协定》制定了以税则归类改变标准为主、区域价值含量标准为辅的货物原产地判定标准,并就原产地证书、享受优惠关税货物通关要求、原产地核查和原产地委员会职能等作了规定。
在贸易便利化、海关合作、风险管理与货物放行等方面,《协定》进一步简化和协调双方海关程序,确保两国海关及行政程序实施一致与透明,确保货物和运输工具高效快捷的运转与通关,便利双边贸易,并促进双方海关的其他合作。
六、关于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
《协定》重申双方在WTO框架下的有关权利和义务,一方制定和实施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不对双边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另外,双方将加强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计量、风险评估、病虫害非疫区和低流行区的认可、透明度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建立相关合作机制,推动双方产品的市场准入,并高效解决双边贸易中产生的相关问题。
七、关于知识产权及地理标志保护
中国和秘鲁都是具有悠久历史和民间传统的国家。《协定》中,双方同意在各自法律法规框架内,开展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交流与合作,采取适当措施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传统。
在地理标志方面,秘鲁将对我22种产品提供地理标志保护,分别是:安溪铁观音、绍兴酒、涪陵榨菜、宁夏枸杞、景德镇瓷器、镇江香醋、普洱茶、西湖龙井茶、金华火腿、山西老陈醋、宣威火腿、龙泉青瓷、宜兴紫砂、库尔勒香梨、岷县当归、文山三七、五常大米、通江银耳、巴马香猪、泰和乌鸡、福鼎四季柚、南京云锦。我国将对秘鲁的皮斯科酒、楚鲁卡纳斯陶瓷、库斯科大粒白玉米和伊卡帕拉菜豆等4种产品提供地理标志保护。
八、关于《协定》生效和内容公布
目前,双方正按照《协定》的相关规定,抓紧完成各自国内法律程序,以使《协定》早日生效。《协定》全文及其附件(英文和参考中译文,包括两国货物贸易关税减让表和服务贸易开放具体承诺表等)可登录“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fta.mofcom.gov.cn)查询。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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