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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2年12月25日 09时34分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17 号
为合理开发和保护煤炭资源,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及有关规定,我委对《生产矿井煤炭资源回采率暂行管理办法》(原煤炭工业部令〔1998〕第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9日起施行。
主 任:张 平
2012年12月9日
附件名称
《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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