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黑龙江省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全面推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工作,力争在建立以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环保型为主要特征的循环工业体系方面迈出实质步伐。
深入开展节约降耗对标达标活动。以钢铁、煤炭等高耗能行业和100家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高耗能企业为重点,依法开展节能监督,定期公布能耗指标,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火力发电、钢铁、造纸、建材等行业为重点,组织开展高用水企业节约用水试点。加大新型墙体材料开发生产与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第二批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重点抓好粉煤灰、煤矸石、矿渣、炉渣等工业废物的综合利用和生活垃圾、污泥的资源化利用。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典型企业,大力开发资源节约型、功能替代型、可循环利用型和精深加工型新产品,逐步形成有利于资源持续利用和合理保护环境的产业、产品结构。
稳步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在抓好牡丹江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的基础上,选择重点行业及资源型城市,在企业、园区两个层面开展工业循环经济试点,积极探索符合黑龙江省实际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加快推行清洁生产。以酿造、化工、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定期公布企业治污排污状况,依法加强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搞好“三废”综合治理,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