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 许雪毅、吴琼)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副主席陈秀榕说,近年来,针对城市流动人口急剧增加的态势,一些地区制定了有关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办法,但这些办法的管理对象仅限于16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口。事实上,16周岁以下流动人口的管理也值得关注。
陈秀榕说,在过去的10年中,流动人口增加了约1倍,目前已经超过了全国人口总数的10%,接近1.5亿。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分析推算,流动人口中的儿童达1980余万人,占全部流动人口的19.37%。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人口发展趋势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人口流动现象将长期存在。
由于流动人口人户分离,流动性大、流动频繁,使得中国以户籍为基础建立的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面临着诸多问题。长期以来,形成了以户籍为基础,以户籍所在地政府为责任主体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儿童出生后即在父母户籍所在地进行户籍登记,卫生、教育、人事、社会保障均以户籍为依据。
陈秀榕说,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地区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不进行人口登记,不办理暂住证,各部门缺乏流动儿童有效的统计渠道,流动儿童底数不清,流动儿童的教育、卫生保健、权利保护等工作难以纳入流入地的管理和服务范畴。
针对这种情况,一些地区,如广东省的中山市、江苏省的无锡市、河北省的石家庄市,探索创新,突破暂住户口登记常规管理,修改了流动人口的信息管理软件,建立了包括年龄、家庭状况、就学状况、来自地区等11项内容的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信息采集和登记统计系统,填补了我国流动人口登记中不包含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的空白。数据库的建立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提供了信息交流、共享的平台,基本满足了教育、卫生、劳动、计生等部门的工作需要。目前,此经验正在江苏省和北京市进行推广。
陈秀榕建议在全国建立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以更好地做好流动儿童管理与服务,保护流动儿童的合法权益;适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增加流动人口登记与管理的相应条款;由公安部制定建立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制度的有关法规,将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纳入人口登记管理和信息统计;建议国家发改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做好流动人口发展趋势的预测和分析,逐步把流动人口纳入国家和区域发展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