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朱薇)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资源约束日益严峻,然而数量庞大的可再生资源却被肆意浪费。全国政协委员陈万志建议,大力发展资源再生产业是我国实现节约发展之路的有效途径之一,应尽快为废旧资源循环利用开辟“绿色通道”。
据中国再生资源利用协会统计,我国每年可以回收利用但没有回收利用的可再生资源价值高达350亿至400亿美元。陈万志委员介绍说,仅以家电业为例,我国家电业目前已是一个超过6000亿元市场规模的成熟产业,同时电子废弃物以每年8%至10%的速度攀升。电子废弃物中有大量贵重金属,如金、银、铬、镍等,但我国现在既在大量开采这些贵金属,又不回收利用电子废弃物的贵重金属,造成浪费和环境污染。又如2004年我国消耗打印机喷墨墨盒6230万个,硒鼓1780万个,然而墨盒的回收率却不足1%。
除了回收利用不充分外,我国目前资源再生产业还存在合规企业吃不饱,“地下作坊”却红火的尴尬现象。陈万志委员介绍,目前,环保部门认定的规范回收处理企业因为收不够原料,超过三分之二的产能大量闲置,而没有任何资质的小企业、小作坊却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地下产业链。
被称为“第二矿藏”的资源再生产业是一项经济与社会效益双赢的朝阳产业,估计在未来30年内,该产业为世界提供的原料占原料总量的比重将从30%提高到80%。为此,陈万志委员建议,我国亟待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扶持资源再生产业规范、快速发展,以有效缓解我国资源约束性矛盾。
“国家应规范和设立再生资源产业门槛,实行资质认证许可管理制度。”陈万志委员认为,对合规资源再生型企业应给予具体政策扶持,争取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几家规模较大、技术水平较高、竞争力较强的再生资源企业和企业集团。与此同时应尽快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再生利用基金制度,由产生废弃物的企业给予收废企业一定补偿,用于再生资源企业改进工艺、降低能耗、消除污染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等。
陈万志委员认为,我国还应规范发展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使其形成区域经济或跨地区的大型连锁回收网络及回收加工基地,统一加工生产合格原料,降低成本。对一些污染大、价值高的特殊废旧资源,其收购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应由公安和环保部门统一进行,加强对废旧资源收购行业日常治安管理。同时加强废旧资源回收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建设。